第一条 设备所属单位操作员工和与网络信息中心签有服务协议的第三方单位都要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有保守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机房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由专人整理和归档备案;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向外传播。
第三条 外来人员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机房人员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向其提供与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借阅手续,借阅者应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第五条 重要纸质保密文件、数据文档需废弃时,应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不得任意丢弃。
第六条 严格遵守帐号、口令管理制度,根据访问系统使用者口令的权限进入系统。
第七条 IP地址及密码等涉密信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非特殊情况下维护终端不得接入Internet公网。
第八条 对违反保密纪律,发生失、泄密,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涉及违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