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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1-04-13点击数:

第一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定和流程,做好防火、防爆、防雷、防盗、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条 机房门窗要严密,保持机房整洁、干净。

第三条 机房应有紧急照明设备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定期检修并备有应急灯。

第四条 设备机房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路口、过道、门窗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妨碍人员通行和疏散。

第五条 机房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操作,设备需停机检查或者关闭时,应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 机房内注意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各种消防器材定位摆放,定期对防火设备进行检查;值班人员需掌握灭火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七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及有强磁场的物品进入机房;未经许可严禁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第八条 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不得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第九条 机房值班人员对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征得机房管理人员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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